公權力濫用:從冠病肺炎到江門滅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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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ong Podcast 01: When Safety Becomes Control

在中國大陸,政府和公民的權利界線似乎與民主國家不同,與此同時,我們經常看到政府權力被濫用的新聞從中國大陸傳出。在面對大陸政府的時候,我們天然覺得恐怖與害怕,那正是因為政府在中國正在扮演「絕對的管理者」的角色,而不只是公共服務的部門。

從冠病肺炎和近期廣東江門滅蚊兩個事件,我們一起來分析中國大陸公權力濫用的問題。

COVID-19 冠病肺炎疫情「為了安全」的名義下,權力失控

2019 年底開始的冠病肺炎疫情持續了近三年。中國政府開始對武漢進行封鎖,以阻止肺炎的傳播。我們基於公共衛生事件的背景來看,認為這是正確的選擇。因為這在最大程度上減少了肺炎病毒最初向外擴散的速度,也為醫療系統的緩解爭取了一定時間。問題並不在於「是否封城」,而是在於「如何封城」。這也是我們長期以來看到的公權力濫用問題:權力缺乏監督,並經常以「效率」之名入侵公民個人生活,這才是更深層次的罪。疫情期間,中國的防疫手段顯示出典型的權力濫用特徵:封城手段粗暴、缺乏法律程序,資訊封鎖與言論審查(如李文亮事件)盛行,行政命令凌駕於專業與人權之上。

在封鎖期間,數以千萬計的市民被迫與家人分離,病患無法就醫,資訊被壟斷,求助聲音被刪除。這並非單純的防疫問題,而是國家權力對個人權利的全面壓制。當行政命令成為唯一的行動依據,公民的尊嚴與選擇權便被消解。防疫措施本應建立在法律與信任之上,而不是恐懼與服從。

而公權力的濫用確實出現了問題。2022 年春天,上海進入嚴格的全城封鎖,經濟活動停滯,大量居民選擇離開城市1。同年 11 月,烏魯木齊吉祥苑小區發生火災造成多人死亡,這次火災在中國大陸備受爭議。一些人認為是武漢肺炎的封控措施阻止了救援,居民無法逃生2。此前,貴州防疫大巴翻車、老人餓死或因就醫受阻去世的事件亦屢見報端,卻迅速遭到刪除。這一切都揭示了中國防疫體系中最核心的問題——權力缺乏監督,而「效率」被用作壓制人權的藉口。

在這場疫情中,政府成了「全能的父母」,而人民被迫扮演「被保護的孩子」。這樣的關係,本身就預示了權力的不對等。

2022 Ürümqi Fire
CCTV Footage posted online

江門滅蚊「效率」和「安全」為理由忽視程序正義

今年(2025年),廣東省江門市的居民在睡覺中醒來發現家中的綠植不見,在查詢 CCTV 後發現有政府工作人員闖入他的家中移走了綠植,而這件事情令當事人非常震驚同時也令我們震驚。在另一個用戶發布的影片中我們同樣看到是在江門發生的事情,政府工作人員將其天台上的魚池和花壇砸了,以及花壇和椅子被扔。

從這些小事我們就足以看到中國政府權力濫用的問題。無論是家裡的綠植還是花壇都是居民的私人財產,而這些財產的處置應該按照正確的程序進行,或者至少要獲得財產主人的同意。然而,執法人員不僅未履行告知義務,甚至直接闖入私人空間。即便以公共衛生名義執行「滅蚊」行動,也不應凌駕於法律與權利之上。

小事反映大問題:政府習慣以「安全」或「效率」為理由,忽視程序正義與個人尊嚴。當公權力無所不在、缺乏監督時,權力的手便伸進了每一戶人家、每一間屋裡。

當權力可以任意進入公民家門時,我們距離「文明治理」仍有漫長的距離。

政府權力的界線到底是什麼?

政府的權力應該來源於「社會契約」,即讓人們部分自由以換取安全與秩序。但這種讓渡並非無限,而是:

  • 政府可以立法和執法,但不任意的侵犯個人權力與自由。
  • 政府需要保障安全,但不能以「安全」為理由隨意剝奪公民自由。

總結起來就是:政府的權力應止於他人自由的邊界。

制度上缺乏問責和透明,以及形同虛設的監督

在一個健康的政治體制中,權力的行使者應該對公民負責,並且能夠被追究責任。

但是在中國,我們發現政府官員毋需向人民問責,而是向上級或黨組織問責,「責任」變成了來自上級政治服從,而非公共責任。一旦出現錯誤,常常是「集體決定、沒人負責」或「替罪羊式處理」。然而基層政府在權衡「實際問題」和「上級要求」的時候,通常會尊循「上級要求」而忽略已經出現的「實際問題」,這導致中國從公民到地方政府到每一級政府的管道是蔽塞的。

透明是防止權力濫用的前提,政府信息多數被列為「機密文件」而不公開展示。中國所謂議會「XX市人民代表大會」的議案罕有媒體追蹤,也很少公開議程和結果(甚至有些網站的 SSL 證書都過期幾年了)。公眾無法獲取真實數據與決策依據。結果是:人民看不到決策過程,只能看到「結論」與「宣傳」

中國的「監督機構」看似繁多:人大、紀委、監察委、政協…… 但實質上:人大沒有實權,無法真正審查行政。紀委和監察委屬於黨內機構,是內部自我糾錯,不是外部制衡,媒體、司法與公民社會的監督幾乎被壓制。

所以整個權力系統是「自上而下」的,而不是「自下而上」的。在這樣的體制下,權力被壟斷、決策封閉、責任模糊。當沒有外部監督時,權力自然會越界,導致政策錯誤、濫權執行、甚至人權侵犯。

透明與問責是自由社會的空氣,而在中國,這空氣被制度性地抽走了。

文化上的「服從文化」助長這些行為

一個社會有多民主,取決於人民能否對權力說「不」。而在中國多數人的眼裡他們自己是「政府的服從者」,認為政府理所應當完全管理他們。在中國人的眼裡政府的權力是「神聖而不可侵犯的」,在面對政府的管理和限制時缺乏質疑,而即便有質疑也會因為,不敢發聲和社會沒人發聲,以及沒有足夠的言論自由保證而難以對政府發出質疑。

在大躍進時期,中國政府推行「以鋼為綱」「人民公社化」等政策,地方官員普遍誇大糧食產量以迎合中央指示。由於政治高壓、思想控制、批評恐懼,基層幹部和知識分子幾乎沒人敢提出反對意見。人們不敢對政府提出不同意見,也不敢表達與主流思想相悖的觀點,最終導致了全國性的饑荒。這段歷史提醒我們:政府並非總是正確的。我們的言論或許也未必完美,但若社會允許多元聲音自由交鋒,最終形成的共識才更接近真實與公正。

當防疫政策已經出現過度之時,如果社會依舊噤聲、人人服從,權力便會因缺乏阻力而無限膨脹。由此可見,當今中國政府公權力的無限擴張,直接原因在於「服從文化」的延續,而根本原因則在於制度缺乏問責與法制監督的漏洞。

✳︎ 讓權力回歸邊界,政府不是「班主任」

政府的職責應該是保障人民的權利,而不是指導人民怎麼生活、怎麼思考、甚至怎麼表達。當政府以「家長」的姿態自居,社會就失去了平等對話的空間;當人民被迫以「學生」的姿態順從,公共理性便無從形成。

真正的現代治理,建立在公民意識與制度約束之上——而非服從與恐懼。唯有當權力被制度所限、人民能自由表達,社會才可能走向成熟與自由。

以下為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