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ruce Tin / Tkong
过去五年来,如果你关注中国的社交媒体,或简体中文网路。你一定对于「孟晚舟」这个名字并不陌生,她被许多中国人视为面对霸权的「民族英雄」,并被纳入了「美国因惧怕华为而迫害中国企业」的宏大叙事之中。
然而,当我们拨开「民族主义」的迷雾,回到法律卷宗本身,会发现真相远比英雄叙事复杂得多。今天,我们放下立场,只分析一个问题:在法律文书里,孟晚舟案到底发生了什么?
孟晚舟做了什么?
根据美国司法部起诉书与加拿大引渡听证中所确认的事实:孟晚舟在担任华为 CFO 期间,于 2013 年与汇丰银行高层会面,就「华为与 Skycom」的关系作出说明。
在这次关键的简报会中,孟晚舟淡化和掩盖了华为对于 Skycom 的实际控制与业务关联。这一行为影响了银行的合规与风险判断,导致银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为华为可能违反美国制裁法规的伊朗业务提供美元清算服务。
Skycom 是什么?
Skycom Tech Co. Ltd. 是一家在形式上被描述为「独立公司」,但在实际运营、人员配置与业务实质上,与华为高度关联的企业。
根据美国司法文件和加拿大引渡听证中披露的事实:Skycom 被用作华为与伊朗开展业务的重要载体,华为通过 Skycom 向伊朗提供:
- 电信设备
- 网络建设、维护与升级服务
- 长期技术支持与供货合同
相关交易涉及:国际银行清算通道、美元结算。
孟晚舟故意隐瞒甚至欺诈银行的动机
在中国,没有任何法律文件禁止企业与伊朗交易;在国际法层面,联合国也未全面禁止伊朗通信设备。那么,孟晚舟为何触犯了美国法律?
核心在于:美国对伊朗实施了严格的金融制裁,而华为使用了美国的金融系统。
《伊朗交易与制裁条例》Iranian Transactions and Sanctions Regulations (ITSR) 31 C.F.R. Part 560
§ 560.204 Prohibited transactions.
Except as otherwise authorized pursuant to this part, any transaction or dealing by a United States person, or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in or related to goods, services, or technology directly or indirectly exported, reexported, sold, or supplied to Iran or the Government of Iran is prohibited.
除非本部分另有授权,美国人士或在美国境内进行的、直接或间接涉及向伊朗或伊朗政府出口、再出口、销售或提供商品、服务或技术的任何交易,均被禁止。
违法的关键:对银行的金融欺诈
使华为以 Skycom 名义使用美元,利用国际银行(汇丰)与伊朗进行交易。 使用关联公司进行跨国业务本身并不违法,但欺骗银行其与关联公司的关系,是违法的。
如果银行被完整告知:Skycom 实际受华为控制,而其业务实质是华为对伊朗供货。银行出于合规审查,极大概率会拒绝服务。但根据司法文件,银行是在错误信息的基础上继续提供了金融服务。
18 U.S.C. § 1001(a)
Whoever, in any matter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executive, legislative, or judicial branch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knowingly and willfully:
(1) falsifies, conceals, or covers up by any trick, scheme, or device a material fact;
(2) makes any materially false, fictitious, or fraudulent statement or representation; or
(3) makes or uses any false writing or document knowing the same to contain any materially false, fictitious, or fraudulent statement or entry;
shall be fined or imprisoned not more than 5 years…
任何人,在属于美国政府行政、立法或司法部门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事项中,明知故犯地:
(1) 以任何诡计、阴谋或手段伪造、隐瞒或掩盖重要事实;或
(2) 作出任何重大虚假、捏造或欺诈性陈述或表述;或
(3) 明知任何虚假书面文件或记录包含重大虚假、捏造或欺诈性陈述或记录,仍制作或使用该文件;
应处以罚款或不超过5年的监禁……
18 U.S.C. § 371 — Conspiracy to Defraud the United States
If two or more persons conspire either to commit any offense against the United States, or to defraud the United States, and one or more of such persons do any act to effect the object of the conspiracy…
如果两人或两人以上共谋,意图对美国实施任何犯罪行为,或欺诈美国,并且其中一人或多人实施任何行为以实现共谋目的……
综合司法文件可以得出一个清晰结论:根据美国法律,对银行实施欺诈、隐瞒或误导性陈述,属于刑事犯罪;而这正是美国对孟晚舟提出的核心指控。
铁证如山:孟晚舟签署的《事实陈述》
上文的讨论最终都指向一个问题:孟晚舟是否真的向银行作出了虚假陈述?
答案,已经写进了孟晚舟亲自签字认可的《事实陈述》(Statement of Facts)中。这也是本案最坚实的证据基石。
孟晚舟亲自确认《Statement of Facts》事实陈述


证据一:Skycom 实际受华为控制

如上的《事实陈述》节选中:明确记载,Skycom 在相关期间由华为通过关联实体持续控制,其董事会、业务决策、人员安排均由华为主导,并非独立第三方公司。
证据二:那份致命的 PPT

在 2013 年 8 月 22 日于香港的会议中,孟晚舟向某全球性金融机构高管作出 PowerPoint 陈述。
她说了什么(橙色谎言): 华为与 Skycom 是「正常的商业合作关系」;Skycom 是「第三方」;华为「已出售」了持有的 Skycom 股份。
事实是什么(蓝色真相): Skycom 受华为控制;所谓的「出售股份」,实为从一个华为控制实体转移至另一个华为控制实体。
总结下来,也就是孟晚舟在简报中脱开华为与 Skycom 的关系(但事实是存在关系)。
证据三:被蒙蔽的银行服务

在收到该 PPT 陈述后,金融机构决定继续与华为保持业务关系。
虚假陈述 → 误导金融机构判断 → 银行违规提供服务。
这一链条导致汇丰银行在不知情下违反了美国财政部的《伊朗交易和制裁条例》,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隐秘的博弈:消失的抗辩理由
既然证据如此确凿,为何案件还能拖延三年?那是因为华为方面抓住了两个法律上的断层,这也是案件在加拿大引发巨大争议的原因。
汇丰银行的「知情权」 :华为律师团主张,汇丰银行高层其实早在 2013 年前就非常清楚华为与 Skycom 的关系,并不存在被「欺骗」的情况。如果「受害者」本身知情,那么「欺诈」的逻辑支点将不复存在。这是辩方最有力的反击。
双重犯罪原则:这是引渡案的法理核心。辩方强调,加拿大并没有对伊朗实施与美国相同的制裁。因此,孟晚舟的行为在加拿大法律框架下可能并不构成犯罪。这一法律适用的模糊性,给了外界「政治干预司法」的论据空间。
结局:DPA 与被重构的真相
2021年孟晚舟获释,2022年12月美国正式撤销指控。 但这并非「无罪释放」,而是基于一份《延后起诉协议》(DPA)。
- 孟晚舟承认《事实陈述》中欺骗银行的细节属实,承诺不进行反驳。
- 美国司法部作为对价,同意暂缓并最终撤销指控。
结论是:孟晚舟在法律上没有留下「刑事犯罪记录」,但她承认欺骗银行的事实,被永远留在了司法档案中。
结语:虚伪的民族凯旋与消失的真相
一个在司法文件中确认自己欺诈银行的人,一个通过「承认事实」换取暂缓追诉的人,在回国后被塑造成了凯旋归来的完美英雄。
当孟晚舟对着镜头喊出「如果信念有颜色,那一定是中国红」时,一种荒诞的错位感油然而生。
随即,《人民日报》评论称:「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前进的步伐」。
在那一刻,法律、文件、事实消失了。 原本一宗清晰的商业合规与金融欺诈案件,被改写成了「美国害怕华为、绑架中国人」的受难故事。仿佛只要喊得足够大声,白纸就能被涂成红色,违规就能被改写成荣耀。
楚门的世界,不过如此。
